12/31這天,星期一,其實是「他」的固定休假......

要他來上班....他可能會不開心= =

所以我上晚班,讓他可以跟他女朋友一起去跨年...這也是應該的吧!!


因為12/31星期一那天,是「他」的休假日,可是他必須上班,所以12/25那天店長不得不讓他休....

說難聽點這是「利益交換」吧!

好聽點「是他或許有人性吧」。


對不起,我想我真的是個「吃不到葡萄卻說葡萄酸」的人吧。


我想這就是我的報應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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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沈小敏 M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