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年,女人告訴B!
女人愛上了一個男人,已經偷偷交往了半年。
B好痛心,
B自己知道,自己無法光明正大的去搶回女人,無法光明正大的明媒正娶,無法光明正大的給女人一份依靠。
B知道,為了女人的幸福,
趁著女人不在時,自己偷偷的把東西收拾好,獨自離開了與自己相愛四年女人以及住了四年的房子。
不告而別的離開了。
女人知道了B的傷心,B的獨自離去,B的不告而別;
女人傷心,哭了,自己傷了愛自己最多的人,
B如此的信任著女人,B無條件祝福著女人,B深深愛著的女人。
B放手了,
B終究相信,每個女人都要回歸傳統,最後必須都惠要結婚組成家庭!
這點,B知道自己無法給女人、甚至是自己曾經交往過的每位女友。
在海邊的B,傷心的哭了!
燒毀了所有和女人的照片;燒了自己的記憶,燒了自己的回憶,燒了曾經的未來,燒了付出的所有愛。
B故意躲起來,讓自己的生活通通都是工作,為了不給女人找到,B拜託了自己的朋友。
當經過了幾次,B從自己朋友那裡聽到;
其實,女人在與B在一起的第二年後,已經從愛情逐漸降成親情,
女人把B慢慢從一個自己愛的人,當成了自己的弟弟般的疼愛。
B好傷心,好痛心,自己的愛竟成了一份親情!
B難過的想著;
要是女人早點告訴B,對於B的這份愛已經是親情,B也可以把女人當做姐姐般愛戴,雖然會難過,但不至於到了第四年的感情才知道這件事。
要是B在第二年知道了這件事,傷心的成分會比較少嗎?
不知道,其實B自己也不敢肯定,但是,傷心的痛心應該不會比到了第四年知道的傷心!
已經過了三年了,這三年B都不知道女人其實已經把自己當成弟弟的疼愛。
B更躲起來了,故意不給女人知道B的消息!
B從女人的世界中,暫時的消失。
(完)..................
- Jun 15 Mon 2009 02:40
B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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